根据《关于调整2020年苏州市生育保险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的通知》自2020年7月1日起将全市生育保险一次性营养费补助标准上调至2112元。一次性营养补助按本市上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计发,2019年原标准为1888元,上涨224元。市医保经办机构将按照相关规定在女职工产假期满的次月将一次性营养补助拨付至其本人社会保障卡加载的农业银行借记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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