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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毕业生 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要分清

发布:太仓人才网   发布日期:2018-07-02  阅读次数:  

就业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学校及在校应届毕业生之间签订的,对即将形成的劳动关系及劳动关系中双方基本权利义务关系达成的协议。就业协议形成的三方当事人是用人单位、学校、学校应届毕业生。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就业协议书

1. 由就读学校统一发放的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推荐表原件是毕业生办理报到证的重要依据,需妥善保存,谨慎签订

2. 签订就业协议书时,要关注违约金和备注栏,合理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应及时,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参考:劳动合同(全日制)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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