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论“人才新政20条”
□高中亚
在对人才评定过程中,用人主体花高新聘用的一些人才,往往由于年龄、学历、专业、职称等限制,难以列入人才范畴,因此也就享受不到政府提供的人才政策。
我市近日出台的《关于推动创新转型强化人才支撑的若干政策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市场化人才认定机制。把认定人才的主动权还给用人主体,突出企业及在太科研院所在人才价值评判中的主导作用,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不拘一格评判人才。根据企业、科研院所的社会贡献度以及企业为人才开出的薪酬情况,每年给予在太企业、科研院所一定的“人才特贴”自主认定名额,只要企业认定的人才,即可享受到每人最高10万元的“人才特贴”。
企业和科研院所是集聚创新要素的重要场所,也是释放人才活力,为人才松绑的关键载体。最大限度地激发企业和科研院所创新创业的活力,正是出台“人才特贴”政策的初衷。
向人才引领要发展红利,必须创新人才评价方式,建立科学化、市场化、社会化的人才评价制度,将人才反映强烈的体制机制“痛点”转为改革的突破点,为人才松绑,在人才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中推进简政放权,通过政府权力做“减法”,优化人才服务做“加法”,充分发挥用人主体在引才、育才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进而为太仓转型创新集聚更多实用型人才。
激活机制才能出人才。“人才特贴”政策的出台,正是政府归位、补位,向用人主体放权的体现,也给我市各类人才一个明确信号:在人才认定上,只要有能力有水平,获得用人主体认可,不管是学历也好、职称也好、待遇也好,都不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