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日报讯(记者 肖朋)日前,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表彰第二届“十佳人民法官”的决定》,对获得苏州“十佳人民法官”和提名奖的法官进行了表彰,我市法院季光法官获评“十佳人民法官”,张永生法官获得“十佳人民法官”提名。
本次活动自去年9月份至12月期间进行,经层层推荐、组织审查、集中展示、网络投票等程序,评选产生“十佳人民法官”,他们都是坚守执法办案一线,坚持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心向法治、恪尽职守、敬业奉献的优秀代表,他们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审理每起案件,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改革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季光法官,现任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自2011年独立办案以来,5年多的时间里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100余件。在审判岗位上,他始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公正而高效的审判业绩得到了充分肯定,连续多年被评为太仓市优秀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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