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日报讯(记者 张立)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我市获得中央财政下达的2016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和江苏省下达的2016年度省级保障性住房建设引导资金共计4100余万元,这些资金将全部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
这些资金中,中央财政下达城镇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共3380多万元,省级保障性住房建设引导资金为730余万元。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这些资金将用于政府投资组织建设的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或根据实际情况,统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
我市住房保障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前列,市住建局多次获评省住建保障、棚户区改造先进单位。我市每年都能超额完成省下达的住房保障目标任务,每年都按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与住房保障工作实际,对保障对象的收入标准及相关政策进行调整,扩大保障面,提高保障标准,从而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
太仓人才网 太仓人才网WAP 苏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知名品牌 关于我们 网页制作/数据库:阳光技术小组 阳光客服 版权所有:太仓市瑞福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ICP许可证:苏B2-20190061;苏ICP备10224897号-1;软著登字第0395877号; 营业执照;人力资源 本页更新时间:2024-05-17 09:5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