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日报讯(记者 廖文婷)《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即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两员)业务知识培训,全市约200名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及市场分局监管人员参加了培训。
据悉,根据《条例》,食品小作坊应实行登记管理,只有具备固定场所和设备、设施、工艺流程、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方可申领登记证,否则将面临高额罚款。同时,《条例》也对两种食品经营行为划定了生产加工的“禁区”,如食品摊贩“不得经营生食水产品等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和用勾兑工艺生产的酒类”;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乳制品、罐头制品等等。培训还就餐饮服务及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工作进行了交流。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的作用,可使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更加畅通、食品安全问题发现更及时,也有助于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尽快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