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精细高效,满意人社”,社会保险科
目标要求
围绕“精细高效,满意人社”总目标,结合社保工作实际,努力做到四个方面工作:1、继续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整合社保相关政策; 2、统筹做好各类养老保障待遇调整;3、积极开展养老保障政策宣传和培训;4、规范业务办理流程。
具体举措
1、推进并确保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贯彻落实93号令,监管被征地农民保障资金的落实,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人员情况审核、落实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作,做好业务程序的需求分析、开发测试等工作;针对医保规范性文件的碎片化,上报修改计划,及时梳理整合,理顺医保相关政策。
2、及时调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被征地农民筹资标准、居民养老保险、社保缴费基数、2016年度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等。
3、组织局、各镇劳动保障所相关业务人员开展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专题培训,从政策要点、经办手续、操作流程、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确保工作人员尽快熟悉、准确掌握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
4、及时告知办理流程和携带资料;落实双重认定复核机制,完善电子档案扫描程序;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解释,让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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