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日报讯(记者 张瑜)我市率先推行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制度已有一年,记者近日从市人社局了解到,针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热点问题,例如认定的范围、工作场所和职业岗位的定义等,该局于今年初正式发文作了明确与规范,为下一步更好地实施职业伤害保险制度提供政策支持。
据了解,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政策实施一年以来,前期通过新闻媒体、“家庭联络员”、协理员上门等宣传方式发放资料4万余份,后续办理参保登记24541人次,至今申请并认定职业伤害35起,已有14人达到医疗稳定期通过鉴定并享受待遇。
据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市人社部门将通过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的宣传方式,把政策宣传到人。同时发挥好社区、村劳动保障协理员的组织推动作用,利用现有的网格资源,了解辖区人员的灵活就业情况,做好相应政策引导。在加大宣传的同时,还将进一步提升办理效率,简化认定、待遇审核等手续,让灵活就业职业伤害保险更加顺畅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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