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太仓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革太仓市委主委嵇永宁联名10位代表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议案,受到省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
大会闭幕后,省人大常委会相关会议在审议时,认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是顺应社会发展要求、实现依法治国,满足人民群众法律需求的重要举措。嵇永宁等代表提出的《议案》调研充分,内容详实,有理有据,反映的问题符合实际,提出的方案操作性较强,对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具有较强作用,决定提交省人民政府办理。
去年底,省人民政府专门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议案办理工作情况。一年来,省人民政府以及省司法厅等议案办理单位高度重视,以该议案办理工作为契机,全面推进我省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为推进议案办理落实,去年,在省人民政府的部署下,省司法厅多次召开会议,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及时调整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切实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领导,为公共法律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为确保责任严格落实,司法厅根据出台的《全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覆盖工作项目化推进方案》,明确分工、强化落实,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同时强化了对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绩效考核,进一步提升其能力和实战化水平,增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项要求,确保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真正落实到基层、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省司法厅建立了专项督查制度,组织专门力量对每个省辖市进行专项督查,全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覆盖在基层落地生根。
截至目前,全省98个县(市、区)已有91个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9个设司法局的开发区、园区、新区中有6个建立了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个省辖市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部建成;全省1274个乡镇(街道)中,1122个乡镇依托司法所或行政服务中心,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省81.3%的村(社区)设立了司法行政服务站;12348网络服务平台全省上线运行……
下一步,省人民政府将通过强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工作、制定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专项规划、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和质量控制、加大公共法律服务宣传力度等一系列举措,进一步落实《议案》提出的加强基层法律公共服务工作的建议,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更好更快发展。
另悉,嵇永宁代表在江苏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制定小作坊、摊位卫生监督条例”的议案,已于去年由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实行 。(民革太仓市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