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民来电咨询,以前在乡镇企业工作过的人员的工龄能否视同缴费年限计算。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回复,根据《批转市劳动局“关于乡镇企业中市属集体性质以上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凡在乡镇、村办企业单位工作,本人性质大集体以上人员均应参加市社会养老保险。又根据政策,各乡镇对应参加市社会养老保险的对象进行核查,落实办理措施,对象范围主要是指插队知青及市属大集体性质以上的人员,如果在乡镇企业中工作,非以上对象范围,工龄不能视同缴费年限计算。(太仓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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