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日报讯(记者 杨拴明)记者从市卫计委了解到,今年参加高考的太仓籍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全国或江苏省重点高校医学类专业并在本一批次录取,符合相关条件的,可获得奖励金50000元。
市卫计委根据《关于深入推进“娄东英才”工程的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积极鼓励本市籍高考生报考医学院校及回太仓工作。凡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太仓籍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全国或江苏省重点高校医学类专业并在本一批次录取,填报专业为: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护理学,按成绩由高到低,每年不超过15名。考生按时毕业、取得相关证书,经公开招聘并正式录用后,在本市从事医疗卫生工作不少于5年的,一次性发放奖励金50000元。
据悉,被医学院校录取以上专业的我市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成绩单、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卫计委组织人事科登记。成绩前15名的同学,择日由市卫计委与学生及家长签订资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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