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日报讯(记者 刘少树)今年一季度所得税申报日前结束。记者从市国税局了解到,当期国税部门为全市2362户小型微利企业办理了所得税减免优惠,减免税额共计75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16万元,增幅达72%;其中减半征收的小微企业2347户,减半征收覆盖面由新政前的76.8%大幅提升至99.8%以上。预计今年小微企业减免税额超3000万元。
去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连续发文加大对小型微利企业扶持力度,今年进一步扩大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扩大到不超过20万元,其所得按照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为畅通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市国税局充分利用报纸、微信公众平台、网站等载体,持续开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普及型宣传;在税务网站开辟“小微企业税收优惠”专栏,编印和发放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手册;短信温馨提示、96888743纳税服务热线小微咨询专岗等多措并举,同时,筛选出没有享受优惠的小微企业和申报数据异常的企业,及时沟通指导,确保每一户符合优惠政策条件的企业都享受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