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日报讯(记者 徐盛兵)为切实减轻小微企业负担,市环保局今年起对小微企业免征环境监测服务费,对非小微企业委托的监测项目,执行70%收费优惠政策,预计全年为小微企业减免环境监测服务收费400万元以上。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要求,近期,市环保局编制了《小微企业免征监测费相关工作办法(试行)》,明确了受理对象、受理流程及财政分包资金使用范围等。今后,我市委托环境监测受理对象仅为太仓辖区内相关单位,环评现状监测今后由建设单位委托,非环境监管类委托不再受理。同时,市环保局将加强执行监测结果报告制度,合同监测工作完成后,必须出具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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