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海关成功签发首票业务
太仓日报讯(记者 刘少树) 3月13日上午,太仓海关向苏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签发首票享受太仓港启运港出口退税政策的出口退税海关证明联。这意味着启运港政策红利正式在太仓港“落地”。
当日,苏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向海关申报口岸首批享受该优惠政策的货物,并通过太仓港内支线驳船启运转关至上海洋山港出境。据太仓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范围的通知》,自2014年9月1日起,太仓港被批准列入启动港退税政策试点扩围名单,太仓港列入启运港退税试点扩围名单后,经审批,太仓港有11家企业核准从事启运港至离境港之间的运输,有38条驳船符合退税政策。
这项政策的落地,不仅是太仓出口企业的一件喜事,更为苏州地区出口企业带来利好,将为苏南地区企业货物出口拓宽通道,提高出口企业的资金周转和使用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太仓海关负责人介绍说,随着每8小时一班“太仓快航”的开通,以及太仓港中转成本优势的凸显,将有更多的苏锡常地区远洋运输货物通过太仓港中转至洋山港。
以前的离境退税必须等货物从洋山港实际离境后,企业才能凭海关的出口退税证明联办理退税手续,企业通常一个月后才可获得退税证明联。实施启运港退税后,在太仓报关的企业出口货物只要确认离开太仓港,就可以办理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