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利用“手机银行转账功能”实施诈骗
太仓日报讯(记者 周琦) 如今,随着电子金融支付的普及,越来越多市民使用电子金融支付,但是,针对电子金融的诈骗方式也越来越多,让人防不胜防。近期,我市及周边地区发生多起利用“某银行”手机银行转账服务功能实施诈骗的案件。
几天前,市民丁某在百度搜索到一个“太仓个体户小额贷款公司”网站,并与“李经理”取得了联系,后按要求提供了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并在市区某银行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开通网银和手机银行功能),按对方要求预存2万元后,被犯罪分子通过手机银行转走1万元。
据办案人员介绍,该银行为方便客户转账,规定手机银行客户在实施2万元以下行内转账业务时无需任何的动态口令即可完成转账。犯罪分子正是利用这一特点,将已知的开户人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登录手机银行,这时银行会向受害人手机发送激活码,犯罪分子就想方设法骗取受害人此激活码,然后在受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迅速转走卡内现金。
此类“网上贷款”诈骗大致具有两大特征:一是犯罪分子以缴纳保证金、提前支付利息等为由,要求受害人向指定银行账号汇款,金额不等。二是犯罪分子要求受害人重办一张银行卡,后以检验还款能力为由,让受害人向新卡内预存钱款后转账。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轻信网上的贷款公司,不要把个人信息告诉陌生人,更不要用别人指定的“银行卡密码”,所谓的“检验还贷能力”大多是行骗的借口。还是一句老话“天上不会掉馅饼”,市民遇到此类推销一定不能掉以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