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问:我母亲今年64岁,34年前得了类风湿性关节炎,四肢严重变形,虽四处求医,但收效甚微,目前丧失劳动能力,常年服药。听说针对这种情况有一定补助,是否属实?如何办理?谢谢!
解答:您好,1、按照规定,若是风湿性疾病(除外《太仓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管理办法》规定之病种)合并人体主要脏器功能损害达到本办法相关脏器功能规定标准的,若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门诊慢性病。参保人员申请办理门诊慢性病项目时,须携带由市级以上医院、主治医师以上填写的《太仓市门诊慢性病项目申请登记表》和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书,以及其他相关病史资料、辅助检查单、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一寸免冠近照于每月工作日内到医保中心办理相关手续。2、门诊慢性病是指在原有的门诊报销封顶线上再额外增加4000的额度,在这4000的额度内报销90%或95%(根据缴纳医保类别)。如仍有疑问可拨打53588995医保中心具体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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