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庄 超
“太仓市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有效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特色亮点明显。”近日,共青团中央权益部调研组来到市人民检察院调研青少年维权工作,对该院未检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一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从“心”出发,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携手社会搭建关爱平台,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贴心办案
周六下午,小轩与母亲来到市人民检察院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办公室,当听到检察官对他宣布不起诉决定时,小轩失声痛哭,小轩母亲握着检察官的手激动不已。这是苏州市首例适用修改后刑诉法实施附条件不起诉的案件。
2013年新刑诉法颁布实施后,市人民检察院根据办案实际,及时出台了《太仓市人民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工作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在案件审理期间,考虑到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启动“周末审理”和“社会调查”机制,既全面了解涉罪未成年人情况,又兼顾涉罪未成年人的学习和名誉。通过走访社区和学校,对其开展调查评估后,该院与符合附条件不起诉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签订帮教协议,设定考验期和考察组,并在考验期内适时跟踪回访。
暖心疏导
“我偷东西是为了证明我是成功的。”小何的这句话让心理咨询师发现他的“成功观”有问题,于是对小何进行“房树人”心理测试,测试结果显示小何因成长于单亲家庭,父母一方的角色缺位和家庭功能的缺失,导致其性格和认知上存在偏差,最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基于对未成年人心理问题重要性的认识,市人民检察院成立未成年人心理疏导中心,邀请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疏导和救助。目前,该中心已对3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心理评估并出具报告,对案件的最终处理起到了参考作用,3人及时从犯罪阴影中走出,全身心投入学习。
爱心接力
当大多数孩子在父母无微不至的关爱下健康成长时,社会上却有一群孩子被称为“特殊群体”,遭到漠视和排斥,他们中有的是闲散青少年,有的是有不良行为,有的在流浪乞讨,有的是服刑在教人员的未成年子女。这些特殊孩子更需要得到社会的关注、关心和关爱。市人民检察院主动牵线搭桥,联合市团委、妇联、关工委、教育局等14个部门构建社会“关爱平台”。今年以来,该院通过面向未成年人组织开展各类法制教育、发放宣传资料、“一对一”成功帮教、走访慰问、联合社区建立“四点半学校”、举办“自信启航”夏令营等方式,将法治的理念和社会的温暖传递给这些特殊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