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省人社厅近日下发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日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今后,企业用工不规范将被列入失信企业“黄名单”和“黑名单”。劳动监察部门将采取约谈警示、重点监察等失信惩戒措施,实施社会信用联动监管;对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随意“踩法律红线”的企业,勇于“亮红灯”,依法向社会公布其重大违法行为。
意见明确,劳动监察部门将聚焦拖欠工资、超时加班、不依法参保等重点热点问题,以发案率较高、矛盾隐患较大的企业为重点,加大检查频率。严肃查处强迫或变相强迫劳动、严重超时加班、拒不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等漠视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的行为,加大对恶意欠薪和瞒报社保行为的打击力度,做到举报投诉必查、违法行为必纠、情节严重必罚。(据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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