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日报讯(记者 李华)昨天,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检查组赴各区镇,对《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秦建明,副主任夏林祥、徐鸣强、嵇永宁、周大伦等参加检查。副市长顾晓东参加检查并通报了情况。
上午,秦建明率检查组到健勇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对再生能源综合利用情况进行检查,要求企业加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粉尘和碎屑管理,确保空气环境质量。随后,检查组前往新毛南门街茶水炉、裕沁庭建筑工地和中石化板桥加油站等处进行检查。另外两个检查组也赴港区、浏河等地,对《大气污染防治法》宣传普及和落实情况等进行检查。
下午,市人大常委会邀请省环保厅总工程师刘建琳来太,结合江苏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际,围绕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开设了讲座。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了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通报。
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现代化田园城市发展总战略,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特别是以执行空气环境质量新标准为契机,严格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同时,大气环境质量也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