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日报讯(记者 曹鹏飞)临床用血安全是医疗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5月起,市卫监所对全市18家医疗机构开展临床用血专项监督检查。
专项检查行动开展以来,市卫监部门先后出动监督人员25人次、监督车辆11辆次,对各医疗单位的制度建设、储血、输血质量管理与临床用血安全等重点环节进行了严格检查。从检查结果来看,各医疗机构对临床用血管理工作非常重视,特别是二级医疗机构能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成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建立各项用血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配血操作规程;部分一级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因人员、设备设施、场所等原因,在科室设置上未能设立独立的输血科,对临床用血的需求量也不多,实际的临床用血工作由检验科承担,无单独的储血冰箱,需用血时向市血站申领并配置当天的用血量。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卫监所监督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具了书面的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要求各医疗机构落实整改措施,消除临床用血的安全隐患,确保患者用血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