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毕业生可向学校提出暂缓就业申请,经学校同意并报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批准后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2、户口暂留需诶奥,档案由各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中保管,暂缓期两年。3、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应该尽快落实就业单位,或选择人才市场代理。相关内容:太仓市2014年应届毕业生专栏
太仓人才网 太仓人才网WAP 苏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知名品牌 关于我们 网页制作/数据库:阳光技术小组 阳光客服 版权所有:太仓市瑞福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ICP许可证:苏B2-20190061;苏ICP备10224897号-1;软著登字第0395877号; 营业执照;人力资源 本页更新时间:2024-05-17 05:56: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