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日报 记者 庄 超
去年以来,我市不断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有力地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新华日报》等多家媒体都进行了专题报道。
■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
政府购买社会组织的服务。注册成立市光辉矫正社工事务所,政府部门与其签订《购买矫正服务协议书》,全所18名专职社工协助做好全市245名矫正人员的帮教工作,并在各镇派员驻点。在完成3大类、24项目标且验收合格后,市司法局付给年度服务报酬。
购买矫正社工专业培训服务。成立市矫正社工培训基地,由市民政局与市光辉矫正社工事务所签订《矫正社工能力培训协议》,组织江南大学法律专家为全市社区矫正专职社工提供累计不少于30小时的培训。
购买心理咨询服务。太仓阳光心理咨询中心中标获得市民政局6万元“心理健康进社区”专项资金,任务是在梅园等4个社区开设心理咨询室,提供免费心理服务。
购买就业安置服务。对积极安置矫正和帮教对象的安置基地企业,分别给予社保补贴和每个企业万元奖励。
■非太仓籍未成年犯“同城待遇”
联合出台规范性文件。市人民法院、司法局联合制定出台《非太仓籍未成年犯本市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非太仓籍未成年犯在本市实施社区矫正的条件、审前调查、听证、衔接及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等进行细化和规范,有力地促进了对非太仓籍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
联合协调解决问题。对工作被辞、情绪不稳、家长反映不良的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市司法局、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镇司法所工作人员联合通过召开帮教座谈会、介绍就业、维护权益等活动,及时做好思想教育转化工作,为未成年犯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联合建立爱心帮教基地。市司法局、市人民检察院和太仓肉松食品有限公司联合建立市青少年爱心帮教基地,落实安置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的少年犯,提供一个既能学到技术、又有一定经济收入、且能教育感化的工作岗位,预防其重新犯罪。
目前有16名未成年犯在接受社区矫正,其中外地未成年犯6人,无一重新犯罪。
■部门联动推进社区矫正
相关部门联动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联合开展重点排查、监控、帮教及执法检查工作。司法、综治、检察和公安根据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两类重点人员排查、监管和帮教工作的意见》,建立联动机制,认真落实每月排查分析制度、监督帮教和督查制度;司法、综治、检察定期联合开展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执法检查活动。
联合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市司法局与公安局组织开展社区服刑人员禁毒宣传、“以身说法”酒驾危害宣传活动;与妇联联合举办庆祝三八妇女节暨社区矫正“光辉太仓扶芳藤”关爱活动,为20多名女性社区服刑人员放映专场法制电影,并进行免费体检;与检察院联合为社区服刑人员举办预防重新犯罪法制讲座;与团市委、市图书馆联合开展“光彩人生”励志读书月活动,向社区服刑人员赠送人手一本励志类图书;与企业研发“光彩人生社区矫正短信通”,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日常教育和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