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日报 讯(记者 张立)记者从市公积金中心获悉,购买本市保障性住房公积金贷款2012年度贴息工作已于本月8日启动,符合条件的借款职工可到市公积金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公积金贷款贴息的对象为,购买了本市保障性住房并办理了公积金贷款且正常还贷的借款职工,2010年12月31日(含)前已还清贷款的除外,贴息金额最高可达借款职工2012年度实际偿还贷款利息总额的50%。从统计情况看,本次贴息最高的一户借款职工家庭可获得补贴5350元。市公积金中心已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向符合条件的借款职工告知政策,接到通知的职工可在本月17日前到该中心办理贴息申请手续。
市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购买本市保障性住房办理了公积金贷款的中低收入职工家庭,从贷款发放之日起最长可享受3年的贷款贴息政策优惠,贴息期可达36个月。去年首次实施贷款贴息,今年是第二次实施,目的在于帮助中低收入家庭减轻购房还贷的压力,从而发挥公积金在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上的支持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