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你好,我11年离开太仓单位,到昆山上班,但是太仓单位一直在帮我缴纳社保和医保,同时昆山单位也在交纳,这样同时缴纳,以后我的养老金是合并处理呢,还是按照缴纳的多的算,如果要取消太仓的,怎么处理?答:您好,1、两地同时缴纳社保,待合并之后,社保重复部分由接受地退现金。2、参保人员离开本市的,参保人员于每月1-24日的工作日内携《劳动保障卡》、《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太仓市人社局社保结算大厅申请办理。社保结算大厅业务窗口审核后:(1)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根据参保人员的申请,出具《苏州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2)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医保个人账户有超支的,由个人补足差额后再办理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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